從同一批或幾批產品中,按IEC 60410規定的方法隨機地抽8個組件用于鑒定試驗,這些組件應由符合相應圖紙和工藝要求規定地材料和元件所制造,并通過制造廠常規檢測、質量控制與產品驗收程序。組件應該是完整的,附帶制造廠的貯運、安裝和電路連接指示,包括系統最大許可電壓。
如果標準組件上沒有安裝旁路二極管,那么得另外再準備一件安裝了旁路二極管的組件做旁路二極管的耐熱試驗關于在標準組件旁路二極管上裝熱敏傳感器的方法見10.18.2。在實驗之前,所有的組件,包括控制件,都必須在開路狀態下經過5kWh/㎡到5.5kWh/㎡的太陽光照。
把組件分組,并按照設定的程序進行鑒定試驗,每個方框對應本標準的一條。具體實驗的方法和要求。包括所需要進行的初始和最終的測試。都在第10章中詳細規定。
如果每一個試驗樣品達到下列各項判據,則認為該組件設計通過了鑒定試驗,也通過了定型。
A 在標準測試條件下,組件的最大輸出功率的衰減在每個單項試驗后不超過規定的極限,每一組試驗程序后不超過規定值的8%;
B 在實驗過程中,無組件呈現開路或接地故障現象;
C 無第7章中定義的任何嚴重外觀缺陷;
D 全部試驗完成后,仍滿足絕緣測試要求;
E 組件的扭曲試驗從開始到結束貫串整個過程,并在濕-熱試驗之后;
F 個別試驗會有一些特殊的要求。